仁剑当道_第三百九十九章 认大哥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三百九十九章 认大哥 (第5/6页)

雄逐鹿,那便是我们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司马懿说的是头头是道,一语中的,直接切中要害。

    叶龙惊疑的点点头,这司马懿观天下局势,竟然能分析出不出三年,这天下就要陷入混战之中了。

    不过历史上的司马家,一直跟随在曹cao身边,司马防还多次举荐曹cao,这世界的司马家不知道是什么态度?

    司马懿竟然会和他说这些。

    “什么机会,小弟啊,我只想好好的生活下去,至于你所说的诸侯四起,群雄逐鹿,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啊。”叶龙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大哥,这话你说的不对啊,男人啊,不就得干出点样子嘛,不管是拜将封侯,还是成为文臣武将,最起码也能在史书上留下一笔。再说了,大哥看看这刘汉天下,百姓疾苦,流离失所,除了一些大世家的人,过得逍遥自在,百姓每一天都在遭受折磨。大哥就不愿意改变这乱世吗?”司马懿紧接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对啊,大哥,我们干吧。”庞祝也说到。

    “怎么干?”叶龙眉头一挑问道。

    “揭竿而起,颠覆刘汉天下,我愿意奉大哥为主公,鞠躬尽瘁死而后已。”司马懿单膝跪地,朗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庞祝也奉大哥为主公。”庞祝也赶紧跪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就我们三人?还真以为自己是刘……算了。这事情以后再说吧。这刘汉天下,还是刘汉天下啊!最起码……”叶龙叹了口气,本来想说刘备来着,不过想想还是算了,刘备现在估计都还没有桃园三结义呢。

    而他所说的最起码,是要等董卓!

    大将军何进最起码没有挟天子以令诸侯,这天下还是刘汉天下。

    但是董卓不一样。

    等到董卓入京,坐拥江州,洛阳后,袁氏家族比他还要急!

    那时候,他揭竿而起,坐地拥兵,才有正当的借口理由。

    现如今,揭竿而起,只能被视为反贼。

    毕竟洛阳城中,还有一位正统皇帝刘辩呢。

    “大哥……”司马懿还想要说什么,但是却被叶龙阻止了。

    “等,知道吗?现在不是时候。”叶龙说道。

    他说的意思很明显了,现在不要提及这些事,等到时机成熟了,他自然会拥兵而起。

    司马懿脸上闪过一丝喜色,最起码叶龙是有这种想法的,若是没有这想法,他就只能忍了……毕竟他没有那大本事,只靠几个人,就能发家的。哪怕背后有司马家和庞家。

    “小弟,你为何要认我为主公呢,我这一身废身子……”叶龙好奇的问道。

    自己现在就是个废人,武练不成,脑子也不行,司马懿怎么就认自己当主公了?大哥还说得过去,主公这两个字,可不是随便叫的。

    “王霸之气。”司马懿沉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王霸之气?”叶龙苦笑。难不成自己已经废了,皇道龙气还没有消散嘛?

    反正他自己是感觉不到的。

    再说了,当初他完成任务的时候,已经得到了奖励,将气息都遮蔽了,没有人能探查他,也无法腿软他。

    现如今司马懿感觉到的,应该是自己本身携带的气质吧。

    跟皇道龙气应该没关系。

    “今日我们所谈论的事情,切不可让第五个人知道,不然对我们来说,就是灭顶之灾。”叶龙出言提醒道。

    “是大哥。”司马懿和庞祝异口同声说道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等到司马懿和庞祝离去之后,殷素素才来到叶龙身后,轻松的揉捏着他的肩膀。

    “你打算在这里发展自己的势力吧……”殷素素轻启樱唇,悠悠地说道。叶龙的所作所为,她已经猜到了叶龙的目的,昨天晚上没有问叶龙,是看到叶龙太累了,早上呢,也没时间。

    现在好不容易闲了下来,她自然要问出心中疑问。

    “我也没有办法,我知道你担心什么。无忌那个孩子福大命大,不会有事的。”叶龙抓住殷素素的手,柔情的说道。

    小公子占据了张无忌的身体,并不代表张无忌已经死了,只是意识被小公子镇压,等到自己实力恢复过来,找到小公子,灭了他的意识,自然能救张无忌。

    前提是张无忌的意识要足够强,和袁承志一样,能撑到自己找到他那个时候才行。

    但是想要找到小公子,他现在没那个能力……

    “我知道……希望他没事吧。”殷素素说。

    她已经从叶龙嘴里了解到,抓走张无忌的人有多强。

    所以她哪怕是担心自己的儿子,也不会让叶龙现在就去救他得,这样不但救不了,反而会让叶龙也陷入危险之中。

    “只是你不会看看看吗?已经一年多了,也不知道中原那边怎么样了。”殷素素眼中闪过一丝触动。

    到现在为止,她都无法相信属忱她们会背叛叶龙。

    尤其是属忱,一直都是叶龙的大管家,百面娘子,心思缜密,智慧超群,她若背叛叶龙,那对叶龙是致命的打击。

    “回去有什么用,再说了,现在我们是被困在了这里。离开刘汉王朝的要道,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